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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安装防火门监控系统?《火规》最有说服力!
作者:广合    发布于:2018-05-07 09:58:59    文字:【】【】【
  1、2014 年5 月1 日实施的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4.6.1条: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2、2014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图集14X50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第32、33、34页次具体讲解了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计要求及设计方式,其中包含常开防火门的监视控制及常闭防火门的监视。

  3、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范管理编制组也对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计疑问做了答复,要求常开防火门需要控制监视及常闭防火门需要监视,详情请见附件:新火规规范管理组问答-《建筑电气》2014(9)。

  4、关于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火规》第3.2.3、3.2.4条均规定“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附录A有关信息的功能”(附录A表A中对防火门的状态要求监控)。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为“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即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项目均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

  综合上述规范条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为“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即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项目均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

  GH5500-F防火门监控系列是有为适应工程设计的需要而设计的一款产品。系统由防火门监控器,区域分机、电动闭门器、现场监控模块、门磁开关等装置组成,实现防火门状态监视与控制。


  GH5500-F防火门监控器满足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标准要求。


  系统由系统由防火门监控器、防火门监控模块、电动闭门器、门磁开关、区域分机等组成,具体根据常开式与常闭式防火门选配。


  系统采用24V集中供电方式,通过现场监控模块监测防火门的门磁工作状态,从而对防火门是否存在故障进行检测,通过二总线方式将状态传至主机或区域分机,区域分机和主机通过二总线连接。防火门工作状态可以在安装于消防控制室的防火门监控器上集中显示,故障报警后及时经行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使防火门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最大限度保障防火门的可靠运行。在发生火情时,系统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自动联动关闭常开式防火门,也可在消防控制中心对防火门进行远程控制。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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