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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是否按照消防负荷等级划分
作者:广合    发布于:2018-10-11 10:11:36    文字:【】【】【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要按电力负荷要求确定消防负荷要求,不符合消防基础规范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基础规范规定,消防负荷等级可参照电力负荷等级来划分,并应根据消防用电设备所处的环境、位置、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建筑的重要性、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的难度和可能的火灾事故后果大小来确定。


  为了达到消防法规对负荷等级的规定,又能做到技术、经济合理,必须对消防用电设备做周密的调查研究。同盛投时,规范规定各级消防负荷的供电方案应根据负荷点的供电条件,按照下列原则考虑决定:一级消防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并应在消防设备端实现切换;二级消防负荷应由二回路线路供电,且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应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后能迅速恢复),二回路线路应尽可能引  向一自不同的变压器或母线段,并在最末一级设备配电箱处自动切换;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  的上专用架空线路供电,然后从低压侧引两条回路,到最末一级配电  灾箱自动切换;三级消防负荷可采用单个电力系统电源供电。其中,一级消防负荷要求的独立电源是指若干电源向用电点供电,任意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其他电源将能保证继续供电。


  一般,凡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发电厂、变电所的不同母线均属独立电源:①每段母线的电源采自不同的发电机;②母线段之间无联系,或虽有联系但当其中一段母线发生故障时,能自动断开联系,不影响其余母线供电。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中,消防用电负荷与其他动力负荷相比都比较小,但其可靠性却要求很高,因此可以设立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

   GH5200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是我公司为响应新国标GB28184-2011,最新研制开发的面向民众和工业双重领域的新一代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产品,具有高智能、小型化、多功能、高可靠性、简单实用等特点,该监控设备采用模块化组板技术,优化了人机接口界面,这一切使整个系统易于安装、调试及维护。监控器可配接我公司的电压/电流传感器,组成大容量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系统报警后可联动气体钢瓶、阀、风机、卷帘、声光等报警和通风设备,可广泛用于工厂、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剧院、展厅、办公楼等各种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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